欢迎来到徐汇知识产权侵权律师
18800201558 联系我们

您所在的位置: 首页 > 知识产权 >正文

律师介绍

林鹤律师,联系方式18800201558,现执业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,联系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层。吉林大学学士,上海大学硕士,曾就职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上海商标...查看更多》》

联系我们

律师姓名:林鹤

手机号码:18800201558

邮箱地址:helin@allbrightlaw.com

执业证号:13101202111341781

执业律所: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

专业领域:知识产权,房地产,合同纠纷

联系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2层

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

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,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;

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,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;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,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。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,情节严重的,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。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。

《商标法》第63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,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;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,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;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,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。

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,情节严重的,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3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。

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。

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、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、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百万元以下的赔偿。





免责声明 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上一篇: 广告的侵权
下一篇: 徐汇知识产权侵权律师——什么是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
联系我们 Contact Us
地图 Map

添加微信

扫一扫添加微信